华英农业(002321)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华英农业华英农业(SZ:002321)2025-11-19 20: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人选董事会定[5]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选举新董高前一至两月提建议材料[11] - 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通知,紧急除外[13] - 过半数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4] - 表决方式多样,必要时可视频电话开会[14]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5]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