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0023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信息报告义务人[3] 需报告事项 - 重大交易2至4项无论金额均报告,其余涉指标占比10%以上且达一定金额需报告[7][8] - 关联交易超30万(自然人)或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法人)需报告[9][10]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关注[10]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需报告[11] - 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控制情况变化需关注[15]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重视[15] - 大股东涉收购或股份权益变动需报告[15] 重大风险情形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13] 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程为报告义务人到股东会[20] 报告方式 - 实行事前、实时与定期报告结合,交易达标准事前报,重大诉讼实时报,交易按月定期报[24] 责任追究 - 重大信息瞒报等致上报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2] 管理责任 - 重大信息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16]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