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或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5]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5] 审计部工作安排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提交下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提交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10] - 至少每季度向集团风险管理中心、审计委员会提交工作季报[11] - 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检查并出具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11] 审计部职责 -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信息等情况检查监督,保持独立性[6] - 对审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11] -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审计人员与职权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常识及业务能力,遵循职业道德规范等基本条件[6] - 审计机构和人员享有知情权、决策建议权、管理建议权、调查取证权等职权[12]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15] - 审计通知书应在实施审计前五个工作日送达被审计单位,突发审计项目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17]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有异议,应自交换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7]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审计部有权在特定情况下对被审计单位采取临时性强制手段[13] - 审计部可对遵守财经法规的集体和个人建议表扬奖励,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人员提出追责、处罚建议[13] - 内部审计应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15] - 审计部应根据公司多方面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16] - 公司原《内部审计制度》在本制度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废止[24]
道氏技术(300409) - 内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