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3004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道氏技术道氏技术(SZ:300409)2025-11-19 20:16

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资格证书[4]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聘任解聘 - 董事会聘任前需报送相关文件[5]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 - 不得无故解聘,解聘或辞职需报告公告[15] 职责义务 - 负责筹备会议,记录保存十年[8][11] - 协调信息披露,发布需董事长确认[8][11]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7] 其他规定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5] - 聘任时委任证券事务代表,需考核合格[15] - 工作制度经表决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