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30040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道氏技术道氏技术(SZ:300409)2025-11-19 20:16

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第2至4项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8] - 重大交易其余事项满足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标准需报告[8]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等需报告[11]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4]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6]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6] - 开展扶贫项目或对外捐助达100万元以上需报告[17] 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知悉后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向总裁办报告,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20]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在协商谈判等最先发生时点第一时间报告[21]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2个月未完成,报告原因且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2] 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5] - 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为董事等[26]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总裁办[27] 责任追究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9]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生效并施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