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300409) - 公司章程
道氏技术道氏技术(SZ:300409)2025-11-19 20: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2248953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82248953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荣继华持股比例69%,梁海燕持股比例22%,王军和何云持股比例均为4.5%[18]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名[99]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应于每次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10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09]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23]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9]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32] 财务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财报,3个月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9][140] - 公司有可分配利润时应现金分红,无重大投资等事项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43] 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62,16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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