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300486)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董事候选人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10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候选人提案[5] 董事选举规则 - 董事候选人当选需得票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2] - 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相同且最少,全部当选超应选人数时需再次选举[12] - 当选董事人数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原董事会继续履职并组织下一轮选举[12] - 当选董事人数超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可在2月内就所缺名额选举[12] 特殊情况处理 - 股东会选举出现细则未列情况,无法协商一致按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股东意见办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