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3004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东杰智能东杰智能(SZ:300486)2025-11-19 21: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全体委员选举产生[4] 人员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主要职责 -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等[8] 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会议规则 - 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5] 其他规定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18]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7]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情况,未披露表决可能无效,累积两次未披露自动失去资格[17]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最低人数,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决议,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17] - 会议记录应注明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情况[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10年[18] - 出席会议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 本制度与法律、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