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30048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 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实现投资决策的 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东杰智能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简称为: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 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其中,短期投资是指各种能够随 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长期投资 是指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即公司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投资。 第四条 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 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 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