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300486) - 内部控制制度
东杰智能东杰智能(SZ:300486)2025-11-19 21:02

内部控制制度 - 目的包括遵守法规、提高效益、保障资产安全、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3] - 要素涵盖内部环境、目标设定等八个方面[6] - 要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所有业务环节[7] 专项管理制度 - 完善印章、发票等专门管理制度[9] -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制度等多项控制活动[13][14] 关联交易控制 - 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明确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18]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需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19] - 与关联方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20]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0] - 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时,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20] 担保管理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和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通过额度[23] 募集资金管理 - 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存储、审批、使用等内容明确规定[28] - 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专户[29] - 制定严格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确保按用途和预算投入项目[29] - 内部审计机构和独立董事跟踪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9]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项目投资方式需经董事会审议、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批[30] 重大投资管理 - 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效益[32]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品交易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履行审批[32] - 进行衍生产品投资应制定严格决策、报告和监控措施,限定投资规模[32] - 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相关内容[32]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35] - 出现重大情形时责任人应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及时报告[36] - 指定专人跟踪控股股东等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并披露[37] - 定期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和审计意见[39] 内部审计与报告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41]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41]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2]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44] - 应于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相关报告[4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