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3004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 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有 关人员。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公司聘请的保荐承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 本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 公开的信息。包括: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