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300486) - 内部审计制度
东杰智能东杰智能(SZ:300486)2025-11-19 21:02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 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 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股票上市的交易所相关规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 部门合署办公。 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 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 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