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300486)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东杰智能东杰智能(SZ:300486)2025-11-19 21:02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 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 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 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 则。 第四条 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