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知声(0967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至少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成员性别与其他成员不同[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或董事会主席担任,由董事会批准产生[6]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提前五天通知,临时提前三天通知[13]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提名工作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1] 独立董事续任 - 若独立董事在任已过9年,其续任应以独立决议案形式由股东审议通过[8]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建议、审视人员甄选标准程序等[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尊重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及总经理人选提名的建议[8]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或高管参会[15]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5] - 会议记录需详细,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6] - 委员对会议记录有意见应3日内书面送交董事会秘书[16]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书面报董事会[17] -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8]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20] - 本职权范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 未涵盖或抵触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2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