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腾科技(688420) -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连续90日以上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3]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征集股东权利[29] - 1%以上股东、审计委员会可提名董事候选人[34]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5] - 提案表决由律师等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6]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8]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44][46]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