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迪智驱(3015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董事会秘书应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担任[8] 任职与解聘条件 - 近三十六个月受特定处罚或批评人士不得担任[2] - 解聘需充分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7] 职责与协助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4] - 公司可聘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9][10] 空缺处理 - 空缺时及时指定代行,超三月由董事长代行[7][11]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修订解释[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