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迪智驱(30159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关联交易审批 - 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决议并股东会批准[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未达标准,由董事会批准[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未达标准,由董事会批准[15] - 未达标准的关联交易(除对外投资)由总经理批准[15]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6]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8] 董事会表决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8] 日常关联交易 - 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1]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21] - 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1] - 协议应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23] 豁免情况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关联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3] - 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27]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