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迪智驱(30159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瑞迪智驱瑞迪智驱(SZ:301596)2025-11-20 17:01

募集资金支取与管理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独财[7]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超募资金也专户管理[7]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重新论证[12][13]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特定程序[15] - 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5] 资金使用规则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原则上在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15] - 使用募集资金应与招股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11] - 变更用途及使用节余资金达股东会标准,需股东会审议[15] 现金管理与流动资金补充 - 现金管理产品须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或独财同意[17]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专户[17][19] 信息披露与检查 - 在年度专项报告说明超募资金使用及下一年计划[22]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信息[2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7]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披露[27] - 保荐或独财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检查募集资金情况[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或独财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0]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鉴证[28]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解释[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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