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股份(603058) -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 员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过半数成员不得在 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