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材股份(68856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 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 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应当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关联交易实施管理;公司审 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所述关联 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