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股份(603058) -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永吉股份永吉股份(SH:603058)2025-11-20 18:16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 公司董事长担任。 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 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推选一名 委员代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相同。在任期届满前,可 提出辞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各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