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无人机(688297) - 中无人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中无人机中无人机(SH:688297)2025-11-20 18:31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任职,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的不得再被提名[6] - 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3] - 在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担任[14] - 近3年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4] - 曾任职时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出席,被提请解除未满12个月不得担任[14] 独立董事选任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5]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8] - 选任后30日内向交易所报送声明及承诺书并更新资料[1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提名[19] 独立董事履职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6]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含基本情况等内容[29] - 特定情形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29] 独立董事解任与补选 - 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19] - 不符合条件或资格立即停止履职辞任,公司60日内补选[20]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3]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9] 其他规定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9] - 2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9]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40]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4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修订[4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