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原任离职后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5] - 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6] 履职与解聘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7]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应在一月内解聘[7] 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制定制度及筹备组织会议等[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4]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原任离职后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5] - 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6] 履职与解聘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7]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应在一月内解聘[7] 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制定制度及筹备组织会议等[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