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且须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 - 主任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连选可以连任[7]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6] - 定期会议提前7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出通知[16] - 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可用快捷方式,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1] - 二人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非委员董事无表决权[23] 职责权限 - 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4]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相关事项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工作要求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直接报告[14]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2] 表决与决议 - 委员可委托一人代为行使表决权,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至迟表决前提交[2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5]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回避利害关系事项[2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记名投票或签字,主持人统计并公布结果[28] - 议案获规定票数,主持人宣布后形成决议,签字生效,不得随意修改[30] 决议后续 - 会议决议次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书面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3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2] - 主任或委员跟踪决议实施,违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34]
多利科技(0013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