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3]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应重新论证项目[13]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低于项目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15] - 节余达或超项目净额10%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15] - 节余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净额1%可豁免程序并年报披露[15]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5] - 项目支付困难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5] 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5] 协议签订 -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7] 超募资金使用 - 用超募资金偿还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24] 检查与核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8]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28] 现场检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30] 投资计划调整 - 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30] 闲置资金补充 - 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且用于主营业务[20] 永久补充条件 - 将部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到账需超十二个月[21] 承诺事项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外对象提供资助[24]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7] 违规处理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违规督促整改并报告深交所[31] 制度规定 - 本制度“以上”“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3]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3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3] - 本制度与日后法规抵触时按规定执行[33]
多利科技(00131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