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集团(300682)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朗新科技朗新科技(SZ:300682)2025-11-20 19:16

信息披露范围 - 应披露与公司业绩、收购、股票发行等有关的信息[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内外部相关人员[5]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和第一责任人[5][49] - 董秘负直接责任,董事会成员负连带责任[49] 信息披露方式 - 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不得滥用直通披露业务[9] 信息披露要求 - 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10] - 采用中文文本,按要求执行内容与格式[1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22] - 预计特定情形年度报告需1个月内业绩预告[27] 特殊情况处理 - 涉及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6]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需报告并公告[22] 重大事件披露 - 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2] - 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32] 信息披露流程 - 经部门核对、董秘审查、董事长签发[44][45] - 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43] 其他 - 证券业务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61]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由其解释[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