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扬(002434) -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担保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提供[3]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3] - 为控股、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同等担保[3] 审议规则 -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担保,特定情形或资料不充分不得提供[6]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 7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8] 额度管理 - 向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预计新增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10]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累计不超预计总额度50%[11] 关联担保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1] 合同订立 - 订立担保合同需审查主合同等,违规条款要求对方修改,拒绝则拒绝担保并汇报[13]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员依决议签署,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签订[13] 反担保处理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财务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手续并登记[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按规定执行,自身债务担保除外[13] 后续管理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1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经办部门启动反担保追偿并通报[16]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财务管理中心向审计师如实提供情况[19]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