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2010年6月18日公司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425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31260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131260万股[4][6] - 公司设立时万里扬集团、金华市德瑞投资、金华市众成投资、香港利邦实业分别持股44.1%、6.9%、6.9%、42.1%,香港利邦实业已对外转让[6]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11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 修订内容包括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章节[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数量限制[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2][13][14] - 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需提供证明持股情况书面文件[1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1] - 多种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4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51][52] - 董事会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4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2] - 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再提取法定公积金[62]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62] 其他事项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6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并允许其在股东会表决时陈述意见[6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70]
万里扬(00243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