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00294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的知 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经理人员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决议,不得擅自 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 第二章 经理人员构成 第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并设副总经理。 第八条 公司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产生方式、任期、薪酬待遇,按《公司章程》及 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和董事会有关决议的规定执行。 1 第九条 公司经理人员及其构成发生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 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人员的主要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