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00294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委员会构成 - 独立董事应占委员会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任期届满未改选原委员需履职[4] - 委员不再任董事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0] - 现场举手表决等,非现场以表决票确认[11] 提名程序 - 提名董事和高管需多道程序并提建议[13] 细则管理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解释[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