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301489)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之上市保荐书(2025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更新)
思泉新材思泉新材(SZ:301489)2025-11-20 21:06

财务数据 - 公司注册资本为8075.39万元人民币[8] - 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61694.81万元[12] - 2025年9月30日负债总额为51363.43万元[12] - 2025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8.25万元[15] - 2025年1 - 9月营业收入为67043.68万元[16] - 2025年1 - 9月净利润为6207.09万元[16] - 2025年1 - 9月/2025年9月30日流动比率为2.02[17] - 2025年1 - 9月/202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为31.77%[17] - 2025年1 - 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2.91次[17] - 2025年1 - 9月存货周转率为2.98次[17]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4,188.98万元、16,257.54万元、30,279.20万元和31,216.03万元[3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360.63万元、10,386.63万元、18,115.72万元和24,983.85万元[31] -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51%、12.92%、6.36%和10.68%[50] -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07.62万元、 - 123.28万元、90.18万元和131.06万元[50] 业务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7.62%、27.63%、45.27%和39.51%[21] - 报告期内公司人工合成石墨散热材料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72%、78.85%、78.64%和68.44%[23] -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5.82%、25.11%、24.81%和28.18%[24] - 报告期内公司液冷散热产品收入规模较小,尚处于发展初期[36] 风险提示 - 2025年国际贸易风险增加,公司面临特朗普政府提高关税等问题[25] - 募投项目“越南思泉新材散热产品项目”面临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风险[35] - 募投项目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36] - 公司主要产品人工合成石墨散热材料所在消费电子领域竞争加剧,毛利率有下降风险[24] 项目投资 - 越南思泉新材散热产品项目拟投资总额为36,916.40万元[40] - 液冷散热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158.94万元[62]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016.05万元[6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500.00万元[62] 股权结构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26.27%的股权,直接持股18.17%,通过众森投资间接控制8.09%股份表决权[49] 股票发行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53] - 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51]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54] -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含本数)[56]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57]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43]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46,591.39万元,用于多个项目[61][62] 其他 - 截至2025年9月30日,长城证券自营账户持有40股发行人股票[67] - 2025年7月30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71] - 2025年8月18日,发行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72]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60]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83][84]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85] -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91] - 本次发行不存在提前确定发行对象、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的情况[92] -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93] - 长城证券同意保荐思泉新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94] - 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95] - 督导发行人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等违规占用资源的制度[95] - 督导发行人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95] - 督导发行人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合规的制度[96] -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相关文件[96] - 督导发行人合法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注投资项目进展[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