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标准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5]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5]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为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2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需说明理由并公告[2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25]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7]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公告通知[28]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4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9]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的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董事会、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54]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3] - 关联交易特别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3]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主持[39]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成员主持[39]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40] - 现场主持无法履职经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主持人[40]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推荐,经股东会选举产生[55]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5] - 公司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55]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6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65]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67] - 本规则所称“公告”或“通知”,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6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0]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71]
航天宏图(6880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