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3334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334万元[9]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334万股,均为面值一元普通股[20] 股东及股份相关 - 浙江福莱蒽特控股等多个股东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占不同比例注册资本[17][18][19][20]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4] - 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须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简历[8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3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36]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总经理等为高级管理人员[140][141][142]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4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3]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0]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3][174] 公司合并、清算等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1]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91]
福莱蒽特(605566)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