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数控(688305) -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科德数控科德数控(SH:688305)2025-11-21 17:01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 事规则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 在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及时补足委员之前,原委员仍按议事规则履行相关 职责。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 1 担任董事或者独立董事情形的,根据规定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 除职务但未解除的,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 数。 第一条 为规范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管理层人员组成和 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