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人员不得担任[7]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独立董事选举与罢免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5] - 不符合任职条件应立即停止履职,未辞职的董事会应立即解除职务[1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职务[20] 独立董事辞任 - 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披露辞任原因及关注事项[16] - 辞任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20]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1]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8]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3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6] - 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事项,董事会应采纳[3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遭遇阻碍可报告[37] - 履职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8]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9]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11]
科德数控(688305) -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