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30027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海联讯海联讯(SZ:300277)2025-11-21 18:1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 特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关联人[9][10] 关联交易规则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十八项事项[12][13]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4] 审议表决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19][21] 信息告知与防范 - 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告知关联人情况[10] - 公司应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占用或转移资源[11][15] 交易合同与金额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合同,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董事会审议披露[2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董事会审议披露[24]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24] 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27]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程序并提交股东会[27] 日常交易预计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披露,定期报告汇总披露,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33] 免于审议情形 - 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5种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发行证券等4种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36] 制度生效修改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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