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30082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人员设置 - 公司设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3][4][10]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9]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讨论公司重大事项[18][21] - 参加人员为高管,必要时扩大到部门经理[16] - 会议提前两日通知,参会人员需准时,不能到会提前请假[17] - 意见一致共同决策,不一致总经理决策,分歧大下次再议[22][23] - 会议决定以决议形式作出,权限内总经理签署发布,超权限报董事会[23] 审批制度 - 总经理在章程或董事会授权内审批事项,超权限报董事会[25] - 投资项目在股东会授权限额内由董事会批准,限额以上由股东会[25] - 费用支出由使用部门报告,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25] 督查与报告 - 总经理责成办公室对重要事项督查催办,含会议定事项[25][27] - 总经理按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年度结束后四月内提交报告[31] - 经营条件重大变化时总经理及时报告[32] 考核与细则 - 董事会对高管实行与业绩挂钩的考核奖惩办法[34] - 高管失职造成严重损害依法追责[34] - 公司建立负责人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33] - 细则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