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000783) -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制度审议 - 长江证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1日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4] 主要职责 - 拟定董高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并制定薪酬政策等[5] 日常事务 -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负责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7] 会议规则 - 会议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经全体委员书面同意可不受此限[7] - 会议应由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8] - 会议形成的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附反对票委员意见[8]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8] 细则执行 -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