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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000783) -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长江证券长江证券(SZ:000783)2025-11-21 18:46

风险管理委员会细则审议 - 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11月21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4] - 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委员,书面同意可不受限[7] - 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7] - 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8] - 会议应有记录,通讯表决除外,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室保存[8] 细则执行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10] - 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