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草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当届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每届任期三年[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9] - 多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9][10] - 正常情况会议召开前十天送达通知,特殊情况最少提前三天通知,延期或取消应提前两天通知[9][11] 会议主持与出席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1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外部董事出席人数要超过外部董事总数的半数[11]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书面委托书应在开会前一个工作日送达[13]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法律等另有规定从其规定[19]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其他事项 - 董事会议案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会秘书汇集列入议程[16] - 董事会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18] - 希望对会议记录作出修订补充的董事应在收到后一周内书面报告董事长[21] - 董事会决议由全体专职董事和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有权检查督促[23] - 董事会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决议及授权决策执行情况[23]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永久[23][24]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022年12月9日审议通过的旧规则同时废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