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禾材料(30072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润禾材料润禾材料(SZ:300727)2025-11-21 19:02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特定时间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如新任后2个交易日内等[7] 减持规定 - 减持计划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需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9][1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一年度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25%[22] 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0] 买卖限制 - 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3个交易日需报送《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14]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5] -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5]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 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之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26] 增持要求 - 披露增持计划需包含已持股数量、占比等多项内容,实施期限不超6个月[26]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未实施要说明原因及后续安排[30]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需披露实施情况[31]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29] 违规处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公司交监管部门处罚,造成不良影响要求引咎辞职,重大损失可要求民事赔偿[33]

润禾材料(30072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