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膜科技(30033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委员会主任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 本工作细则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5 名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