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00221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天融信天融信(SZ:002212)2025-11-21 19:02

财务资助额度 - 对外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审议流程 - 单笔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特殊情况 - 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且无关联人可免部分规定[7] 信息披露 - 披露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8][9] - 被资助对象到期未还款应及时披露及补救[1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4]

天融信(00221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