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00221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天融信天融信(SZ:002212)2025-11-21 19:02

制度修订与生效 - 制度于2025年11月21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5]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7] 内部审计 - 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6]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16] 评价报告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等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2]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