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0022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对象与措施 - 公司对外担保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3]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4][19] - 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同等担保[5] 担保管理部门 - 公司为他人担保,财务部为管理职能部门[8] - 子公司为他人担保,子公司及公司财务部为管理职能部门[9] 担保审议流程 - 对外担保(非关联人)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7] - 特定对外担保(如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8] - 向两类控股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提交股东会[18] 担保额度调剂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总额不超预计担保总额度50%[20]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20]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披露信息[30] - 公司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对担保行为核查[34]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1]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31] 其他规定 - 制度于2025年11月21日经董事会审议修订[2] - 担保合同需经财务部审查和律师事务所审阅[23] - 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担保视同公司担保[22]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