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 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9]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股权登记日在册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一股一表决权(类别股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6] - 股东违规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表决与决议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0] - 股东会审议发行优先股,需对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1][22]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4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25] - 公司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6] 决议争议与处理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7]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或裁定前执行决议[28]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披露信息说明影响并配合执行[28] 信息披露与规则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披露[29] - 公告、通知等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31] - 议事规则“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1]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规则废止[31]
重庆路桥(600106)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