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600106)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修订)
重庆路桥重庆路桥(SH:600106)2025-11-21 19: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6]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9] - 开会提前三日发通知[1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13]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2] 其他规定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履职情况[17] - 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并签名确认[21] - 档案保存至少十年[21]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必要时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24] - 参会人员对所议事项保密[25] - 审计部为日常工作机构,董办协助[26] - 规程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3] - 自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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