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帆生物(30139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离职管理 - 制度适用于所有董事、高管离职管理[2] - 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4] - 任期届满前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生效与披露 - 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5] - 收到辞任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 后续要求 - 离职后需工作交接,重大事项可启动审计[8]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年内忠实义务有效[10] 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
离职管理 - 制度适用于所有董事、高管离职管理[2] - 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4] - 任期届满前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生效与披露 - 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5] - 收到辞任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 后续要求 - 离职后需工作交接,重大事项可启动审计[8]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年内忠实义务有效[10] 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