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帆生物(3013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昊帆生物昊帆生物(SZ:301393)2025-11-21 19: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4]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5]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相关处罚或谴责[7][7] - 连续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设三名,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特定主体可提出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不符合资格应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60日内补选[13] - 候选人及提名人需作出声明与承诺[14] - 部分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董事会应及时反馈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16] - 发表独立意见应包含特定内容并签字确认,与公告同时披露[18] - 公司应为其提供工作条件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8][19] - 两名及以上可因会议材料问题书面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9][25]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19] - 公司承担费用,条件具备时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董事会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并提建议[24] 其他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8]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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