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 田 港(000088)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
董事会会议安排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7] - 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有6种情形[7] - 董事会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0] 会议审议规则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对拟审议事项有重大分歧,该事项暂缓上会,同一议案缓议不超两次[11]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一名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4] 下设委员会及秘书职责 - 董事会下设五个非常设咨询委员会[3]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等事宜[5] 会议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主要议事为会议审议,补充为通讯审议[16] - 决议表决为记名投票,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16]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17] 会议记录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记录含多项内容,保存10年[19][20] - 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异议记载可免责[20] 决议实施与信息披露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21] - 董事长跟踪检查决议实施情况[21] - 董事会秘书经授权协调组织信息披露[21]